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019年3月8日 星期五 许文华 2603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9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有就业创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6类毕业年度困难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残疾;

(三)已获得2019学年国家助学贷款

(四)贫困残疾人家庭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六)特困人员

高校毕业生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以上的,只能按一种情形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每人按2000元计算,一次性发放,用于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报。3月底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就业服务大厅”(http://222.143.34.190:8081/jyweb),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年度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困难类别资质材料和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如有关户籍证明原件)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逾期未提交申报信息,系统不再进行审核比对。

符合条件的外省生源毕业生网上申报时,除在网上填写个人基础信息、上传相关困难类别资质证明材料(低保证或残疾证或助学贷款合同或贫困户明白卡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签署申请承诺外,还需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附件1),交由当地县级资格认定机构签章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提交院校进行人工审核校验。

1.申请人为低保家庭毕业生的,需上传:

1)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2)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 抚养、抚养关系的证明(如户籍证明)。

2.申请人为残疾毕业生的需上传申请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申请人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需上传申请人在毕业年度内(2019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合同。

4.申请人为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的,需上传:

1)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或持有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及相关证明。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关系的证明(如户籍证明)。

5.申请人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需上传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相关证明(含脱贫攻坚期间的已脱贫户毕业生)。

6.申请人为特困人员毕业生的,需上传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相关证明(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7.《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中,银行卡信息务必填写本人开户的中国工商银行卡信息。

8.个人申报过程中,第4类别,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议归属到第5类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便于集中通过一个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比对。

9.学籍号及上传学籍材料提醒各高校学生以学生持有的《学生证》为准填写号码,上传有个人信息和院系盖章的拍图。

(二)职能部门信息比对。4月15日前,由省人社部门通过系统以高校为单元提取申报补贴信息明细表按困难类别分类发送省民政、扶贫、残联等职能部门进行信息比对。

3类困难类别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申报信息将按照数据共享机制与系统内已有数据库直接审核校验。通过系统校验的可免予上传助学贷款证明材料;不属于国家开发银行放贷范围的毕业生可按人工审核要求,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三)高校集中初审、公示。4月15日-4月底,我校就业辅导处通过系统进行初审,对经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就业处通知初审通过人员上交相应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登录系统下载打印,一式三份)对公示无异议的,就业辅导处于4月底前将申报材料 (含个人申请表及申报材料,补贴明细表,汇总表)一次性集中报送至郑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四)人社部门审核、公示。515日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高校报送的申报材料,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核;对经审核合格的资助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核拨补贴资金的申请。

(五)资金拨付。5月底前,财政部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的求职创业申请资金及时进行核拨,补贴资金可直接拨付到高校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也可以经由所在高校进行转账拨付。我校毕业生的补贴资金一般经由学校财务部门进行转账拨付,5月底到学校账户之后,陆续发放到个人账户的实际时间为6月15日左右。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4月2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初审通过人员申请材料统一上报。汇总附件1、2、3及个人申请材料时,请把享受城乡低保的、残疾、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按六类申请人分开统计上报,并按《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附件2)顺序将申报材料排好序。纸质版附件123加盖各学院公章后和学生个人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到就业辅导处。电子版附件23发送邮箱:1654206517@qq.co

联系人:许文华    联系方式:62565176

五、有关要求

    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共同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和学院均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最终资助人员名单要在有关部门官方网站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如有举报或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对经查实确有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人事档案。高校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有关高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办统筹就业处:

 0371—69690077;hnrstjyb@163.com

省教育厅学生处:0371—65795552;gongzuoshunli@163.com

: 037165808705;tsbc2004@126.com

: 0371—65507807;hnshdb@sina.com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宣传教育处: 037165919553;hnfpyljh@163.com

省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中心: 037160856590;hncjrjypx@163.com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就业辅导处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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